為扎實做好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確保我市6類政策支持對象住房安全,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下達2026年中央財政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任務清單的通知》要求,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改造任務分配
我市2026年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共23戶,其中:
1.龍湖區2戶(修繕加固);
2.澄海區16戶(4戶拆除重建、12戶修繕加固);
3.潮陽區1戶(修繕加固);
4.潮南區3戶(修繕加固);
5.南澳縣1戶(修繕加固)。
二、補助資金標準
(一)市級以上補助資金按中央、市兩級共3萬元/戶的標準予以補助(不區分改造類型)。其中,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為:龍湖、澄海、潮陽、潮南區“拆除重建1.79萬元/戶,修繕加固0.6萬元/戶”,南澳縣“修繕加固0.45萬元/戶”,不足3萬元部分由市級財政補足。
(二)市級以上補助資金配套后,對照省“每戶補助總金額不低于以下標準:改造方式為新建房屋、置換既有安全房屋或統建農村集體公租房的,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不低于3.4萬元/戶,其他農村防止返貧致貧對象等群體不低于4萬元/戶;改造方式為修繕加固的,不低于2萬元/戶”要求的最低補助標準仍有不足的,不足部分由區(縣)財政補足。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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