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建設管理部門、各特定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8號,以下簡稱《暫行規定》)《上海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辦法》(滬住建規范〔2023〕1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除《暫行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特殊建設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設工程,按照一般項目和重點項目進行分類管理,其中一般項目實行告知承諾制消防驗收備案,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根據《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一般項目(也稱“小型工程”,下同)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總投資100萬元以下且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下除特殊建設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設工程(不含住宅室內裝修、村民自建住宅)。
??一般項目中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和符合《上海市既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建設程序若干規定》(滬建規范〔2025〕12號)第五條“第(二)”點中“涉及消防設施變動的(見附件4)”情形的裝飾裝修工程,可通過告知承諾制辦理消防驗收備案。一般項目中其他情形的裝飾裝修工程無需辦理消防驗收備案。
??二、適用條件
??(一)申請告知承諾制備案的建設工程符合規劃、建設、驗收的法定要求。
??(二)申請項目屬于一般項目的,申請單位自愿采用告知承諾的方式申請消防驗收備案。
??(三)申請項目的平面布置、安全疏散、防火分區、耐火等級、建筑構造、建筑結構、裝飾裝修、滅火救援設施、消防設施的設置、建筑電氣、消防給水、建筑保溫、通風和空氣調節等設計、施工應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四)選用的消防產品、建筑材料、裝修材料的防火性能均應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三、需提供的材料
??(一)《一般項目消防驗收備案表》(見附件1);
??(二)《一般項目消防驗收備案告知承諾書》(見附件2)。
??四、辦理流程
??(一)告知
??1.一般項目開工前,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制訂的〈上海市限額以下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府辦規〔2025〕12號)的相關規定,建設單位到項目所屬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以下簡稱“街鎮”)辦理備案手續時,街鎮應告知建設單位:“一般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登錄‘上海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采用告知承諾的方式,向建設管理部門(或特定地區管委會,下同)申請消防驗收備案”。街鎮在日常檢查、網格巡查中發現一般項目在竣工驗收后未按規定報建設管理部門備案的,應督促建設單位按規定辦理消防驗收備案。
??2.建設管理部門通過“上海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一次性告知建設單位一般項目消防驗收承諾備案辦理的法定依據、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等內容。
??(二)申報
??一般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應登錄“上海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填寫并提交《一般項目消防驗收備案表》《一般項目消防驗收備案告知承諾書》,報建設管理部門進行備案。
??(三)辦理
??建設管理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般項目消防驗收備案告知承諾備案憑證》(見附件3)。
??(四)辦理時限
??0.5個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一)建設管理部門對采取告知承諾方式辦理消防驗收備案的一般項目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進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鼓勵建設管理部門委托鎮、街道或具備相應能力的消防審驗技術服務機構實施消防驗收備案抽查現場檢查。
??(二)建設管理部門應當自申請告知承諾的建設工程被抽中為檢查對象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進行現場檢查,并及時反饋檢查結果。如發現與承諾內容不符的撤銷備案憑證,建設管理部門應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處理。
??(三)建設管理部門或街鎮委托具備相應能力的消防審驗技術服務機構開展一般項目備案抽查現場檢查,并出具意見或報告的,其意見或報告可作為出具消防驗收備案抽查意見的依據。
??(四)鼓勵建設單位引入消防審驗質量保險介入消防設計和施工質量監督、竣工驗收消防查驗等工作。由保險機構委托具備相應能力的消防審驗技術服務機構開展全過程消防技術咨詢、竣工驗收消防查驗,并出具意見或報告的,其意見或報告的結論可作為現場評定的依據,可免于備案抽查現場評定。
??(五)項目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技術服務等單位及其從業人員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暫行規定》《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嚴格履行相應的主體責任。建設單位對建設項目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消防安全全面負責;設計、施工單位要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施工。
??(六)街鎮應根據《上海市限額以下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對轄區內一般項目進行定期排查,督促建設、施工企業落實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提示和督促一般項目建設單位按規定辦理消防驗收備案手續,發現未依法辦理消防驗收備案手續的一般項目,將相關線索及時移交區建設管理部門處理。
??(七)建設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街鎮的行業指導,定期開展業務培訓,提供技術支撐。
??本通知自2025年12月31日起執行,原《關于對一般項目實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告知承諾制備案的通知》(滬建質安〔2024〕459號)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1.一般項目消防驗收備案表
??2.一般項目消防驗收備案告知承諾書
??3.一般項目消防驗收備案告知承諾備案憑證
??4.涉及消防設施變動的范圍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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